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和《佳木斯市工伤预防五年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工作,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建立佳木斯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现将有关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以下统称单位)从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财务管理、法律事务、宣传培训等方面的人士。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愿意参加工伤预防及相关工作;
3.具有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财务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伤预防方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从事工伤预防、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4.本市相关单位其它专家库的相关专家,或者本市(区)人力资源保障、财政审计、安全监管、卫生健康、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宣传培训等单位的相关专家优先纳入我市工伤预防专家库。
三、推荐办法
1.单位推荐:符合推荐范围的单位可将符合推荐条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推荐本行业领域专家不少于10名,推荐须征得本人同意;
2.个人自荐。符合推荐条件,自愿参加工伤预防工作的人员可自行推荐。
四、专家主要职责
推荐人选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确定后,纳入市工伤预防专家库,颁发聘书,统一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方案等进行评审;
2.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评估指导;
3.对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4.协助做好本市的工伤预防有关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动员、推荐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20日内完成申报工作)。申报人须认真填写《佳木斯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于2022年5月8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及申报人技术职称和学历复印件报送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市政府1号楼1129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李奕鑫
联系电话:0454-3986520
邮箱地址:273263280@qq.com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